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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根据省院、市院安排,为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分辨能力,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,切实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行为,我院在辖区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。活动中,通过悬挂宣传标语、发放宣传资料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,宣传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典型表现以及典型案例、宣传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,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非法集资本质特征。
着重向过往的老人宣传保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,向老年人讲解生活中常见的养老“骗局”,提醒老年群体切实提高自身法治意识,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财产,切莫上当受骗,如遇到任何疑似诈骗手段,第一时间向公检法机关寻求法律帮助。
通过多层次、立体化、全方位的宣传活动,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,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潞城检察新媒体中心
审核:刘琰
编辑:张磊
刘子雨
文字:马娇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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