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治市潞城区城市管理
综合行政执法局
关于支持建成区范围摊贩经济发展的通告
为有效扩大建成区摊贩经营面积,提供更好便民服务,不断提升群众收入水平,满足居民便利化消费需求,现结合我区实际,决定在建成区内具备条件地段开放摊贩市场。具体事项通告如下:一、实施区域1.增设便民市场。在原有早市基础上,增设金源新天地、人民街西华苑小区东侧、南华便民市场西侧、水岸春城北门西侧便道、天脊兴化大酒店西侧、学府街古南关安居小区东侧便民市场。开放时间至每日晚11时止。2.延伸店外经营。在不影响市民正常通行前提下,在城市管理部门划定地点延伸经营。二、经营要求1.便民市场采取一摊一位制,摊位经营者提出申请后,由管理部门免费提供遮阳棚使用;店外经营区域,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经营需求合理划定。2.按照“谁产生,谁负责”原则,经营者应保持区域内卫生环境干净整洁,自备垃圾容器,不得乱丢乱倒,做到摊走地净。经营商品必须摆放整齐,不得乱摆乱放。餐饮类经营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,不得开展露天烧烤等污染大气、水、土环境类经营。3.经营者必须服从执法工作人员管理,不得超出划定区域经营,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划定停车位,不得阻碍行人通行。4.摊位报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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